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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正义

河南严肃查处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员 公安机关对8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58名公职人员

发布时间:2023-08-30 14:49:52 浏览次数:123 来源: 新华社郑州8月29日电  分享:

        新华社郑州8月29日电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有关部门获悉,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河南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8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学俭、法定代表人康继革,安阳市尚鑫服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亮等8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齐柯、安阳市文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指导员华胜兵、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宝莲寺派出所民警宋福彬等3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相关玩忽职守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时,河南省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党委政府及消防救援、公安、应急管理、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等部门5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安阳市委书记袁家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高永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安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朴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安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亭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集中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调查处理作出决定后,河南省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检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训,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对所有责任人惩处和问责,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部署安排。